115年地政士考試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第三題共有物分割
三、甲與乙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並登記於土地登記簿,甲與乙就共有之 A 地並未成立分管契約。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 於丙。嗣後甲乙分割 A 地為 A1 及 A2 二筆土地,而由甲乙各單獨取得 所有權。請問共有物分割是否會影響丙之抵押權?丙之抵押權如何處 理?請依民法詳述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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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花梨考場大崩潰與三咲的神救援
考完 115 年地政士「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後,花梨回到家看著補習班解答,發現第三題寫得一塌糊塗,當場崩潰大哭三天三夜!
花梨(抱頭痛哭):「嗚嗚嗚!我的地政士牌照飛了啦!民法第 824 條之 1 那個但書有三款條文,我考試時腦袋一片空白,只記得『抵押權』跟『分割』,後面要怎麼『移存』我全忘光了啦~三咲~怎麼辦~」
三咲(遞上黑糖珍珠鮮奶與面紙):「好啦花梨別哭了!民法概要這題其實是送分題!你只要用我教你的麥當勞爆笑記憶法,這輩子想忘都忘不掉!」
花梨(抽噎):「麥當勞?跟民法有什麼關係?」
爆笑口訣:『童餐告』——麥當勞 × 花梨《葬送的芙莉蓮》特別宣告
三咲幫花梨打造的超強聯想記憶法:
情境設定:
花梨考完試超餓衝去麥當勞,點了一份兒童餐(童)。店員突然拿麥克風大聲特別宣告(告):「恭喜花梨!只要點兒童餐,就可以**參加(餐)**特別抽獎,直接獲贈一隻 1:1 等身《葬送的芙莉蓮》巨型軟綿綿大玩偶!」花梨當場興奮到模糊!
【麥當勞兒童餐特別宣告送芙莉蓮等身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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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 (兒童餐) │ ──> │ 餐 (參加) │ ──> │ 告 (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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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同」意 抵押權人已「參」加 抵押權人經共有人「告」
分割訴訟 分割訴訟 知訴訟而未參加
童(兒童餐):抵押權人同意分割。(第 1 款)
餐(參/餐):抵押權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第 2 款)
告(告知/宣告):抵押權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第 3 款)
第二部分:法條在地政士業務中的實務相關性
地政士在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或「共有物分割訴訟之輔佐」時,民法第 868 條、第 824 條之 1 與土地登記規則第 107 條是絕對不可分割的地政三大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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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 §868 (抵押物不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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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土地登記規則 §107 【例外】民法 §824-1 II 但書
按持分「分別轉載」 「移存」於抵押人分得部分
(各筆土地皆帶有持分抵押權) (口訣:童餐告,其餘土地清爽)
1. 民法第 868 條(抵押物不可分性)
業務核心: 保護債權人(抵押權人)的擔保物權不被債務人透過分割行為任意削弱。
地政士實務: 甲拿 $1/2$ 持分設定抵押給丙後,甲乙私下分割土地,不能因此讓丙的抵押權憑空消滅。地政士在向客戶解釋時,必須讓客戶明白「分割不會讓原有的抵押權自然蒸發」。
2. 土地登記規則第 107 條(分別轉載登記)
業務核心: 共有物分割登記的「預設登記流程」。
地政士實務: 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時,若未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書或法院確定判決證明,地政事務所依第 107 條原則,會將丙的抵押權按 $1/2$ 持分「分別轉載」到分割後的 A1 及 A2 兩筆土地上。
實務痛點: 這會導致沒欠錢的共有人乙,分到的 A2 土地上也莫名其妙帶有丙的 $1/2$ 抵押權!乙絕對會跳腳飆罵地政士。
3. 民法第 824 條之 1 第 2 項但書(移存登記)
業務核心: 解除非抵押人(共有人乙)土地負擔的解套武器。
地政士實務操作:
協議分割時: 地政士務必提醒甲乙,一併取得抵押權人丙的「同意書」(童),即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將丙的抵押權直接「移存」登記於甲分得的 A1 土地上,讓乙分得的 A2 土地保持產權乾淨。
裁判分割時: 若走訴訟程序,地政士應建議乙的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向丙「告知訴訟」(告),或邀請丙「參加訴訟」(餐)。如此一來,判決確定後即可拿判決書辦理「移存登記」,免除 A2 土地被分別轉載的風險。
第三部分:星期六考前黃金 30 分鐘戰術與 3 分鐘速記字卡
地政士第一節「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於星期六上午 09:00 開考。
黃金 30 分鐘時間軸(08:20 - 08:50)
08:20 ───> 08:35 ───> 08:50 ───>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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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呼吸安神 ││ 字卡極速掃描 ││ 預備鈴響入場 ││ 鐘響開考作答 │
│ 喝水、上洗手間 ││ 聚焦爆笑口訣 ││ 停筆、放鬆雙手 ││ 準確節奏掌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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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 08:35(安神與重點掃描): 抵達考場教室,喝水、上洗手間,消除緊張感。拿出「3 分鐘濃縮速記字卡」。
08:35 - 08:50(極速記憶烙印): 專注看字卡上的『童餐告』與法條連鎖圖解,在腦海中默想麥當勞與芙莉蓮玩偶的畫面。
08:50(預備鈴響): 收起字卡進入教室,閉目養神,讓腦海中的關鍵法條與口訣沉澱。
09:00(開考鐘響): 試卷發下,瞬間在草稿區寫下『童餐告』三字!
3 分鐘濃縮快速記憶複習字卡(花梨專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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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前 3 分鐘極速複習字卡:共有物分割與持分抵押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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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關鍵法條連鎖】 │
│ 1. 民法 §868(不可分性):分割不影響抵押權。 │
│ 2. 土登 §107(原則):按持分「分別轉載」於 A1、A2 各1/2。 │
│ 3. 民法 §824-1 II 但書(例外):權利「移存」於甲之 A1。 │
│ │
│ 【二、超強記憶口訣】 │
│ 👉 『童餐告』 (麥當勞兒童餐特別宣告送芙莉蓮等身玩偶) │
│ ▶ 童:抵押權人「同」意分割。 (第1款) │
│ ▶ 餐:抵押權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 (第2款) │
│ ▶ 告:抵押權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第3款) │
│ │
│ 【三、實務判例補充】 │
│ ▶ 釋字 671 號:分別轉載合憲;強制執行拍定後回復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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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22.5 分鐘考場節奏掌控與花梨的臨場思考過程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考試時間為 09:00 - 10:30(共 90 分鐘),共有 4 題申論題,每題配時嚴格限制為 22.5 分鐘(包含審題與擬定大綱 2.5 分鐘 + 作答 20 分鐘)。
22.5 分鐘答題配時表
00:00 ───> 02:30 ─────────────────────────>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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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題與草稿 ││ 正式撰寫 │
│ 寫下「童餐告」 ││ 依【擬答】一、二大標題層次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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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梨在考場上的臨場思考過程(思考大解密)
當花梨看到第三題時,心理建設啟動:
花梨心想:「吸氣……呼氣……三咲說過,不可以一題寫半小時!一題只有 22.5 分鐘!這題分兩個問號:
分割是否影響丙之抵押權?
丙之抵押權如何處理?
腦海掃描啟動:
第 1 問: 影響嗎?不影響!因為民法第 868 條抵押物不可分性!
第 2 問處理方式:
【原則】: 土地登記規則第 107 條——分別轉載於 A1、A2 土地各 $1/2$。補充釋字第 671 號!
【例外】: 移存於甲分得之 A1!什麼時候可以移存?快召喚**『童餐告』**!
童:丙同意分割。
餐:丙參加分割訴訟。
告:丙經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太棒了!架構完全合攏,馬上動筆!」
第五部分:花梨利用口訣在申論題中的精簡速記寫法
花梨在考卷草稿區迅速整理出的精簡寫法結構:
三、共有物分割對持分抵押權之影響與處理:
(一) 不影響丙之抵押權(民法 §868 抵押物不可分性)。
(二) 丙抵押權之處理方式:
1. 原則:按持分「分別轉載」於 A1、A2(土登 §107、釋字 671)。
2. 例外:移存於抵押人甲分得之 A1(民法 §824-1 II 但書):
具備「童餐告」情形之一:
(1) 同意分割(童)。
(2) 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餐)。
(3) 經告知訴訟而未參加(告)。
第六部分:115 年地政士考試試題完整擬答
試題:
甲與乙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並登記於土地登記簿,甲與乙就共有之 A 地並未成立分管契約。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丙。嗣後甲乙分割 A 地為 A1 及 A2 二筆土地,而由甲乙各單獨取得所有權。請問共有物分割是否會影響丙之抵押權?丙之抵押權如何處理?請依民法詳述之。(25 分)
擬答:
(一)甲乙共有 A 地分割後對丙之抵押權並無影響
依民法第 868 條規定: 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或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此即學說上所稱之「抵押物不可分性」。
本案分析: 題示甲與乙分別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 $1/2$,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丙。嗣後甲乙分割 A 地為 A1 及 A2 二筆土地,並各自單獨取得所有權。此時,丙之抵押權受民法第 868 條抵押物不可分性之保障,對丙之抵押權不生影響,亦即丙之抵押權並不因土地分割而消滅,仍繼續存在於分割後之不動產上。
(二)丙之抵押權處理方式
1. 原則:按應有部分二分之一分別轉載於分割後之 A1 及 A2 土地上
法律依據與實務運作: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07 條規定,分別共有土地原以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於共有物分割後,原則上其抵押權按原應有部分分別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上。
大法官解釋意旨: 司法院釋字第 671 號解釋明確指明,土地登記規則第 107 條關於抵押權按應有部分分別轉載之規定,符合民法規定意旨,與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財產權尚無牴觸。於實行抵押權強制執行時,係以分割後各宗土地經轉載抵押權之應有部分為執行標的物。拍定後,拍定人取得該持分,並與其他共有人回復分割前之共有關係。
本案分析: A 地分割後,原則上丙之抵押權應按二分之一應有部分,分別轉載於分割後甲取得之 A1 及乙取得之 A2 土地上。嗣後丙若實行抵押權,強制執行拍賣 A1 及 A2 土地各 $1/2$ 持分,拍定人取得該持分後,即與乙回復共有關係。
2. 例外:他共有人乙得主張將丙之抵押權移存於抵押人甲分得之 A1 土地上
法律依據: 依民法第 824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應有部分有抵押權者,其權利不因共有物分割而受影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抵押權移存於抵押人所分得之部分:
抵押權人同意分割(童)。
抵押權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餐)。
抵押權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告)。
本案分析: 倘若甲乙係經法院裁判分割 A 地,於訴訟程序中,他共有人乙得依民法第 824 條之 1 第 2 項第 3 款規定,聲請法院向抵押權人丙辦理「告知訴訟」。若丙經告知訴訟後未參加或已參加,或丙事前同意分割,即符合本項但書規定(口訣:童餐告)。此時,丙之抵押權將僅單獨「移存」於抵押人甲所分得之 A1 土地上,而乙單獨取得之 A2 土地則免予轉載登記丙之抵押權,以符公平原則。
花梨拿著土地謄本,看到甲、乙各有 A 地二分之一,甲卻把自己的持分設定抵押權給丙。
花梨:「等等!甲只有一半,怎麼拿去抵押?」
三咲:「因為甲可以就自己的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呀!記得,抵押標的是甲的持分,不是乙的持分。」
甲乙分割土地,甲拿 A1,乙拿 A2。
花梨:「完蛋了!土地分家,丙的抵押權是不是跟著消失?」
三咲:「錯!民法第868條出場!」
868:抵押物分割,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權不是土地切一刀就自動消失的橡皮擦。
第三幕: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的分身術
登記人員拿出兩張登記簿:「原則上,甲原有的持分抵押權,要按原應有部分轉載到分割後各宗土地。」
花梨:「所以丙的抵押權不是消失,而是登記上分別轉載?」
三咲:「答對!但別誤會成甲突然多出兩份債務;這是在說抵押權標的與登記如何處理。」
第四幕:麥當勞兒童餐的「童餐告」大法!
花梨突然看到兒童餐贈送大型《葬送的芙莉蓮》全身玩偶的超現實廣告。
花梨:「童餐告!這是什麼法律魔法?」
三咲:「這是你的記憶魔法!三個關鍵字分別提醒你:同意、參加、告知後未參加。 符合其中之一,才可能適用抵押權移存的例外。」
花梨:「所以不是買兒童餐就能消滅抵押權,而是要記住三種法定條件!」
三咲:「恭喜!終於沒有把民法當成玩具說明書了!」
備註:兒童餐與芙莉蓮玩偶是純粹的虛構聯想,並非實際贈品資訊。這個笑點只負責幫助記憶,不取代法條本身。
二、三條法規怎麼分工?花梨的考試必勝表
以下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民法及土地登記規則整理。
民法第868條:抵押權不怕土地分割
關鍵詞:抵押物不可分性
抵押不動產經分割,抵押權不因此受到影響。它回答的是「土地分割後,抵押權會不會消失?」答案是不會。
824-1
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原則不變,例外移存
關鍵詞:同意、參加、告知未參加
原則上,應有部分上的抵押權不因共有物分割而受影響;但符合法定三種情形之一時,抵押權移存於抵押人所分得的部分。
107
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登記怎麼辦?
關鍵詞:按原應有部分轉載
原則上,抵押權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符合但書情形時,僅轉載於原設定人分割後取得的土地上。若原設定人分割後未取得土地,依法還要同時申請抵押權塗銷登記。
「童餐告」超強聯想口訣
童餐告=同、參、告
童:同意分割
丙說:「我同意你們分土地!」
記憶畫面:花梨拿著兒童餐,丙在同意書上蓋章。
餐:參加分割訴訟
這裡的「餐」只是兒童餐的諧音提示「參」,不是法條用語。
記憶畫面:丙拿著訴訟卷宗,坐進法院參加分割訴訟。
告: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不是隨便寄一封信就算!要記得法條要求的是「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記憶畫面:花梨送出法院訴訟告知,丙收到後仍未參加。
終極記憶句:
「童餐告,三選一;抵押權移存,跟著甲分地。」
注意:口訣只是記憶工具。法律效果不是抵押權消滅,而是抵押權的負擔依規定集中於抵押人分得的部分。
三、A 地分成 A1、A2,抵押權究竟去哪裡?
這是本題最容易寫錯、也最值得拿分的地方。
情境一:沒有適用「童餐告」的例外
分割前 A 地
甲 1/2
持分設定抵押權
乙 1/2
未設定抵押權
共有物分割
A1:甲取得
甲原有的二分之一持分抵押權,原則上按原應有部分轉載。
A2:乙取得
原則上也按原應有部分轉載,乙不能只因分割就要求抵押權消失。
依民法第868條、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理解。這裡的「1/2」是各宗土地上轉載的原應有部分比例,不代表債權金額被自動切成兩筆各一半。
情境二:符合「童餐告」其中之一
甲、乙分割 A 地
A1:甲取得
抵押權移存於甲分得部分
A2:乙取得
原則上不再轉載丙的抵押權
前提是依法符合第824條之1第2項但書及登記規則第107條的要件;不是只要乙想把抵押權移到A1就可以。
延伸考點:釋字第671號
你提供的擬答引用司法院釋字第671號,主要是協助理解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抵押權的制度,以及抵押權實行後可能產生的共有關係回復問題。
考場時間有限時,這一題應優先寫完三個主體法條的關係及具體結論;如果時間不足,釋字第671號的後續拍賣效果可以簡潔帶過,不要為了寫釋字而漏掉「童餐告」。
四、深入理解:這三條法規和地政士實務有什麼關係?
地政士不是只要知道「誰的土地」,還要知道「土地上有哪些他項權利、分割後如何登記、登記完成後會不會影響第三人」。
法規 | 地政士實務上的用途 | 考場要回答的問題 |
|---|---|---|
民法第868條 | 判斷抵押不動產分割後,抵押權是否繼續存在 | 抵押權會不會消滅? |
民法第824條之1 | 判斷共有物分割時,抵押權是否符合移存例外 | 有沒有同意、參加、告知未參加? |
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 | 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時,判斷抵押權轉載方式 | 轉載到哪些土地?是否只轉載到設定人取得的土地? |
花梨實務案例:客戶說「分割後抵押權就沒了吧?」
花梨擔任地政士事務所的實習助理,客戶甲拿著分割協議來詢問。
甲:「我和乙已經把土地分好了,丙的抵押權是不是可以直接刪掉?」
花梨不能直接回答「可以」,而要依序確認:
查登記簿: 抵押權設定在哪個應有部分?抵押權人是誰?
查分割資料: 是協議分割還是裁判分割?分割後甲取得哪一筆土地?
查法定條件: 丙是否同意分割、參加分割訴訟,或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判斷登記方式: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辦理抵押權轉載;符合但書時,才改採僅轉載於原設定人取得的土地。
核對申請文件: 依個案的分割原因、登記現況及應備文件辦理,不能自行把抵押權當作已消滅。
這就是地政士實務的核心:實體法決定權利效果,登記規則決定登記處理方式。
五、花梨的考場申論題精簡寫法
下面這份可以直接當成考前背誦稿。正式考試時,依題目事實與剩餘時間調整即可。
(一)共有物分割是否影響丙之抵押權
依民法第868條規定,抵押之不動產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此即抵押物不可分性。
本題甲以其應有部分二分之一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丙,嗣甲、乙將A地分割為A1、A2,並各自取得所有權,丙之抵押權原則上不因分割而受影響。
(二)丙之抵押權如何處理
- 原則: 依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前段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抵押權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上。
- 例外: 依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但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抵押權移存於抵押人甲所分得之部分:
(1)抵押權人同意分割。
(2)抵押權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
(3)抵押權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 結論: 本題如無上述例外,丙之抵押權原則上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A1、A2;如符合例外,則僅轉載於甲所分得之土地。故應依分割情形及法定要件決定登記方式,並非土地分割即使抵押權消滅。
花梨的「童餐告」考場速記版
868 → 824-1 → 107
868: 分割不影響抵押權。
824-1: 原則不變,例外移存。
童餐告: 同意、參加、告知未參加。
107: 原則按原應有部分轉載;例外僅轉載設定人所得土地。
一口氣背完:
「八六八不消滅,八二四之一看童餐告,一○七決定怎麼登記。」
六、模擬花梨:完全寫不出來,大哭三天三夜
星期六上午九點:考卷發下來
花梨看到題目:「共有物分割、抵押權、民法第868條……」
腦袋瞬間一片空白。
花梨:「我明明讀過!為什麼三條法規在腦中開同學會,卻沒有一個人回答我?」
她甚至把「分割」和「消滅」混在一起,越想越慌。
接下來三天:花梨的挫折期
花梨反覆想著那道題,覺得自己怎麼會連背過的法條都想不起來。
她的心情像被考卷判了不及格,連翻開課本都覺得有壓力。
但她逐漸明白:考場上的空白不代表自己完全不會,而是還需要練習在時間壓力下提取知識。
三咲登場:先恢復,再重建
三咲:「花梨,先不要用一題否定你整年的努力。我們不要求你一次背出所有法條,只要先找回第一個關鍵字。」
花梨:「哪一個?」
三咲:「868!抵押權不因分割而受影響。接著想童餐告,最後用107回答登記方式。」
花梨:「所以我不是要在空白時硬擠出整段法條,而是用關鍵字把整個答案找回來?」
三咲:「正是如此!」
這個故事要記住的不是「哭得越久就會越會考試」,而是:遇到空白時,先取回一個正確的關鍵字,再把答案一層一層重建。 即使一題失常,也不代表整場考試或整個備考過程已經失敗。
七、花梨在考場上的完整思考演練
假設考卷出現這一題,花梨應該這樣想:
1
先抓題目事實
甲、乙各有二分之一;甲的持分設定抵押權給丙;後來共有土地分割。
辨識主題:持分抵押權與共有物分割。
2
第一個問題:抵押權會不會消失?
想起民法第868條。
答案:不會因分割而消滅。
3
第二個問題:登記如何處理?
想起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
答案:原則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
4
第三個問題:有沒有例外?
想起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的「童餐告」。
答案:同意、參加、告知訴訟而未參加,符合其中之一,抵押權才移存於抵押人所分得的部分。
5
最後寫結論
原則不消滅;原則轉載各宗土地;例外移存甲分得土地。
花梨:「好了!答案的骨架已經出來了,現在只要補上法條、涵攝與結論。」
八、90分鐘寫四題申論題:花梨的時間作戰計畫
考試時間是星期六上午 9:00 至 10:30,共90分鐘、四題申論題。平均每題22.5分鐘,但實際上要留時間審題、檢查及調整。
花梨的90分鐘計時器
0–3
分鐘
全卷掃描、分配順序
看清四題問什麼,確認每題小題數及配分,不要一開始就陷入單一題目。
3–23
分鐘
第一題:20分鐘
先寫最有把握的法條、涵攝和結論。
23–43
分鐘
第二題:20分鐘
維持節奏,不因前一題寫得不夠漂亮而反覆修改。
43–63
分鐘
第三題:20分鐘
遇到本題就用「868 → 童餐告 → 107」建立答案骨架。
63–83
分鐘
第四題:20分鐘
保留每題都有作答內容的機會,依配分與題目難度彈性安排。
83–90
分鐘
最後7分鐘:全卷檢查
檢查漏題、法條編號、關鍵要件及各小題結論。
這份計畫是訓練用的時間配置,不是唯一標準。若某題配分較高、題目較長,或你對某題特別熟悉,可以稍微調整,但要避免把最後一題完全犧牲掉。
花梨的22.5分鐘單題節奏
每題平均可用22分30秒,建議練習時先以以下節奏為目標:
時間 | 任務 |
|---|---|
前2分鐘 | 圈出事實、爭點、題目要求 |
接下來3分鐘 | 寫下法條編號及答題大綱 |
接下來15分鐘 | 完成法條、涵攝、結論 |
最後2分30秒 | 檢查有無漏掉重要小題 |
三咲提醒花梨:「你不是在比誰的答案最華麗,而是在有限時間內,讓閱卷老師看見你掌握了哪些正確的法律爭點。」
九、星期六上午8:20–8:50:30分鐘黃金複習字卡
以下依你指定的考前30分鐘安排,設計成可自行抄寫、列印的濃縮字卡。若考場規定考試預備時間不得翻閱資料,就在進入該時段前完成複習,並遵守試場規則。
花梨的考前複習時間表
8:20
5分鐘
第一輪:只看關鍵詞
868=抵押物不可分性;824-1=共有物分割與移存例外;107=抵押權轉載。
8:25
5分鐘
第二輪:遮住答案,自己說
「原則不受影響;同意、參加、告知未參加,符合其一才可能移存。」
8:30
5分鐘
第三輪:畫出土地分割圖
A地分成A1、A2;原則轉載兩宗,例外只轉載於甲所得土地。
8:35
5分鐘
第四輪:練習口頭申論
用「法條—涵攝—結論」在一分鐘內說完答案架構。
8:40
5分鐘
第五輪:測試容易混淆的地方
不是抵押權消滅;不是三個條件都要具備;不是只要共有人想移存就能移存。
8:45
5分鐘
第六輪:停止閱讀長篇內容
只回想「868 → 童餐告 → 107」,整理心情、準備應試。
十、花梨的三分鐘快速記憶字卡
這組可以直接截取、抄在小卡上,平時練習主動回想。先看問題,想出答案,再展開核對。
字卡 01|民法第868條
正面: 抵押的不動產分割後,抵押權會消滅嗎?
背面: 不會。抵押物經分割或讓與一部,抵押權不因此受影響。
花梨口訣:「八六八,分割不怕。」
字卡 02|民法第824條之1
正面: 哪三種情形可能讓抵押權移存?
背面: 抵押權人同意分割、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花梨口訣:「童餐告=同、參、告。」
字卡 03|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
正面: 共有土地分割後,抵押權原則如何登記?
背面: 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符合法定但書時,僅轉載於原設定人分割後取得的土地。
花梨口訣:「一○七,轉載有依據。」
字卡 04|本題完整結論
正面: 甲、乙分割A地,甲原有持分抵押權如何處理?
背面: 原則上不因分割而消滅,並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A1、A2;如符合民法第824條之1第2項但書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但書的條件,則僅轉載於甲分得的土地。
花梨口訣:「先講原則,再講例外,最後下結論。」
十一、現在就測試花梨是否真的記住了
三題考場快速測驗
先憑記憶作答,再按下核對答案。
1. 甲的持分抵押權會因共有土地分割而消滅嗎?
會,土地一分割,原抵押權就消失。
不會,原則上不因分割而受影響。
只有乙同意才不會消滅。
2. 「童餐告」代表什麼?
同意、參加、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成立。
抵押權人只要收到任何通知就必須移存。
3. 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原則上如何處理抵押權?
直接塗銷所有抵押權。
只轉載到乙取得的土地。
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分割後各宗土地。
核對答案
你的結果:2 / 3
第1題:答對
民法第868條:抵押權不因抵押不動產分割而受影響。
第2題:答對
三種法定情形擇一符合,即可能發生抵押權移存效果。
第3題:再複習一次
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的原則是按原應有部分轉載。
最後,花梨要記住這一題真正的得分方法:不要只背「童餐告」,而要能從口訣寫出完整法律效果。 考場上先寫原則,再寫三種例外,最後用土地登記規則第107條收尾。當你能在20分鐘內反覆寫出這個結構,這題就會從「看到就慌」逐漸變成「看到就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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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115年地政士民法申論題:花梨的「抵押權分身術」爆笑記憶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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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風格】
精緻日系賽璐璐上色、逆光溫暖光斑、透亮眼眸描繪。主講者 每一頁都會以動態姿態及配合內容加上合適的道具配件參與其中,不要改動原始視覺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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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標題:花梨的「抵押權分身術」爆笑記憶攻略
內容:115年地政士民法申論題實戰:當土地分割遇上抵押權,看花梨如何用法學魔法迎刃而解!
排版:標題位於上方,主講者 穿著俐落的日系OL裝,手拿巨型放大鏡對著一張古老的土地權狀仔細觀察,背景是充滿日系光感的現代地政事務所。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A young female professional (主講者) with sparkling eyes in a sunlit modern office, cel-shaded anime style, holding a giant magnifying glass over a Japanese land title document. Warm lens flare, backlighting, vibrant col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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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標題:
內容:這是一場發生在 A 地的「土地分裂」危機!甲和乙各有一半的應有部分,但甲卻偷偷把自己的那份拿去抵押給丙了。
排版:畫面正中央是一塊發光的土地模型。主講者 站在模型旁,手拿一根細長的教鞭,神情緊張地指向代表「抵押權」的發光鎖鏈。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in an anime style, standing next to a glowing holographic 3D map of a piece of land labeled 'A'. She is holding a pointer, looking concerned. A glowing chain representing a mortgage is wrapped around one half of the land. Backlit, warm 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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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
標題:
內容:「等等!甲只有一半,也能抵押?」花梨大聲尖叫。導師三咲淡定地推了推眼鏡:「沒錯,持分也可以是抵押權的標的喔!」
排版:主講者 做驚嚇狀,兩手抱頭。三咲(副角色)在旁邊優雅地推眼鏡。背景出現民法第 821 條的浮空文字。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showing a funny shocked expression with hands on head. Beside her, a calm female mentor with glasses. Floating Japanese legal text in the background. Cel-shaded, bright eyes, warm lens 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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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頁】
標題:
內容:突然,轟隆一聲!A 地分裂成了 A1 與 A2。甲拿走了 A1,乙拿走了 A2。這下丙的抵押權該何去何從?
排版:土地模型在中間裂開。主講者 穿著施工頭盔,手拿小型紅旗,試圖維持交通秩序。碎片在空中飄浮。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The land model splitting into two pieces marked A1 and A2. 主講者 wearing a cute safety helmet, holding a red flag, trying to manage the chaos. Dynamic pose, cel-shaded, light novel aesthe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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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
標題:
內容:丙心急如焚地跑來:「我的抵押權會不會像變了心的女朋友,就這樣消失了?」
排版:畫面左側是一個哭泣的簡筆畫小人(丙)。主講者 溫柔地遞上一張面紙,手握著民法法典。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handing a tissue to a crying stick-figure client, holding a thick law book titled 'CIVIL CODE'. Warm sunlight, soft bokeh, detailed eye expr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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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頁】
標題:
內容:三咲掏出第一件法寶:民法第 868 條。這就是著名的「抵押物不可分性」。分割不影響抵押權!
排版:主講者 高舉一本發光的黃金法典,法典上刻著「868」。背景有聖光降臨的感覺。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holding up a glowing golden law book high in the air with both hands. Radiant light rays behind her. Text '868' glowing on the book cover. Heroic anime 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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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
標題:
內容:雖然抵押權不會消失,但在登記簿上它會變成「分身術」。這就是土地登記規則第 107 條的魔法。
排版:主講者 像魔術師一樣甩開斗篷,兩張一樣的土地登記謄本從帽子裡飛出來。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dressed as a magician, multiple land registration documents flying out of a magic hat. Magical sparkles, warm light spots,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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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頁】
標題:
內容:原則上,抵押權會「按原應有部分轉載」於 A1 與 A2。丙的權利同時出現在兩張登記簿上!
排版:主講者 左右手各拿一張發光的 A1、A2 權狀,兩張權狀中間有條光線相連。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holding two glowing certificates in each hand. A bridge of light connects the two certificates. Cel-shaded, transparent eyes, warm atmosp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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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頁】
標題:
內容:「那乙不是很倒霉嗎?」花梨抗議,「明明是甲欠錢,為什麼乙的土地也要被標記?」
排版:主講者 指著乙的土地 A2,臉上寫滿了「不公平」的表情,做出生氣的河豚臉。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making a cute 'pouty face' (pufferfish face), pointing at a map area labeled 'A2'. Dramatic anime expression, soft warm 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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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頁】
標題:
內容:沒錯!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例外情形」。如果符合特定條件,抵押權就能「集中」到甲的土地上。
排版:主講者 雙手合十,身後的背景從混亂變為有序,光芒集中在一點。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with hands together in a prayer pose, light rays converging onto a single point on a map. Elegant pose, backlit, sparkling 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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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頁】
標題:
內容:花梨想起了最強咒語:「童餐告」!只要記住這三個字,例外情形就難不倒你。
排版:主講者 穿著魔法少女裝束,手揮舞著魔法棒,空中出現巨大的漢字「童、餐、告」。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in a magical girl outfit, waving a glowing wand. Giant translucent Japanese characters '童', '餐', '告' floating in the air. Magical sparkles, warm lens 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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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
標題:
內容:第一個字「童」:代表「同意」。如果丙同意了分割方案,抵押權就會乖乖跟著甲走。
排版:主講者 拿著一張寫著「同意書」的大紙,蓋上一個巨大的粉紅色印章。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stamping a large document with a giant stamp. Pink ink splattering artistically. Cheerful expression,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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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頁】
標題:
內容:第二個字「餐」:諧音「參」。如果丙參加了共有物分割的訴訟,他就不能再耍賴了。
排版:主講者 穿著法袍,莊嚴地坐在法官席上,旁邊有一份參加訴訟清冊。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wearing a judge's robe, sitting in a sunlit courtroom. Serious but beautiful expression. Warm light coming through tall wind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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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頁】
標題:
內容:第三個字「告」:代表「告知後未參加」。如果已經通知丙來開庭,他自己不來,那後果自負!
排版:主講者 手拿一個大聲公,對著遠方喊話,手中拿著掛號信的回執單。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holding a megaphone, yelling towards the horizon. In her other hand, an envelope. Dynamic action pose, cel-shaded, back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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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頁】
標題:
內容:「童餐告,三選一;抵押權移存,跟著甲分地。」花梨邊唱邊跳,這口訣實在太好記了!
排版:主講者 在一堆兒童餐玩具(芙莉蓮模型)中快樂地轉圈跳舞。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spinning and dancing happily surrounded by cute anime figurines and toy burgers. Joyful atmosphere, vibrant cel-shaded col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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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頁】
標題:
內容:回到題目:共有物分割是否影響丙之抵押權?答案是:原則不影響,例外會移存。
排版:主講者 在黑板上畫出一個完美的邏輯流程圖,手指指著結論。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as a teacher in front of a blackboard, pointing at a logic chart. Detailed chalk drawings, warm classroom 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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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頁】
標題:
內容:如果沒有「童餐告」,丙的抵押權就像影子,會同時出現在 A1 與 A2 的地籍資料上。
排版:主講者 觀察著兩個重疊的影子,表情充滿學術的好奇。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looking at two overlapping shadows on the floor. Cinematic lighting, mysterious yet warm atmosphere,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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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頁】
標題:
內容:但如果有「童餐告」其中之一,乙就能鬆一口氣,抵押權會像被磁鐵吸走一樣,全部移到甲的 A1 上。
排版:主講者 拿著一塊大磁鐵,把標記著「抵押權」的光球從 A2 吸到 A1。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using a large U-shaped magnet to pull a glowing orb from one map section to another. Visual effects of magnetic pull, sparkling 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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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頁】
標題:
內容:這就是地政士的專業:不僅要懂法律,還要知道如何把這些權利正確地登記在簿冊上。
排版:主講者 坐在高級辦公椅上,熟練地敲擊鍵盤,螢幕反射出智慧的光芒。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working on a sleek laptop, screen light reflecting in her detailed eyes. Modern office setting, cozy warm lighting,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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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頁】
標題:
內容:遇到這類申論題,花梨的祕訣是:先引法條(868),再論原則(107),最後寫例外(824-1)。
排版:主講者 把三塊發光的積木疊在一起,組成一個穩固的塔。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stacking three glowing cubes labeled '868', '107', '824-1'. Achievement feeling, warm backlighting,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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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頁】
標題:
內容:考場上突然腦袋一片空白怎麼辦?花梨說:先大哭三秒(誤),然後閉上眼想「童餐告」。
排版:主講者 做出誇張的哭泣臉(Q版感),隨即睜開一隻眼露出自信的笑容。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A split composition: left side, 主講者 crying comically; right side, 主講者 winking with a confident grin. High contrast, warm lens 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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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頁】
標題:
內容:三咲提醒:別忘了司法院釋字第 671 號!它解釋了為什麼我們需要這種轉載制度。
排版:主講者 手捧一本散發著神聖光芒的「大法官解釋彙編」。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holding a thick, ancient-looking book that glows with white light. Holy atmosphere, particles in the air,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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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頁】
標題:
內容:90 分鐘要寫四題,時間就是生命。花梨的戰術是:一題 20 分鐘,絕不戀棧!
排版:主講者 戴著帥氣的飛行員護目鏡,身後是一個巨大的倒數計時器。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with pilot goggles, standing in front of a giant ticking clock. Determined expression, wind blowing through hair, warm 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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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頁】
標題:
內容:「法條、涵攝、結論」三部曲。字不用多,但重點要像狙擊手一樣精準命中。
排版:主講者 擺出狙擊手瞄準的姿勢,手中卻是一支巨大的鋼筆。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aiming a giant fountain pen like a sniper rifle. Sharp focus, cinematic backlighting,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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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頁】
標題:
內容:考前 30 分鐘,花梨會拿出她的「黃金字卡」,複習最後一遍「八六八不消滅」。
排版:主講者 坐在考場外的長椅上,晨光灑在身上,她專注地看著手中的字卡。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sitting on a bench in the morning sunlight, reviewing small cards. Serene and focused atmosphere, soft bokeh, warm lens fl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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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頁】
標題:
內容:實務上的地政士就像花梨一樣,要幫客戶解決各種「土地分裂」後的後遺症。
排版:主講者 穿著專業西裝,與一位感謝她的客戶(剪影)握手。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in a stylish professional suit, shaking hands with a client silhouette. Sunset light through large windows, warm and successful v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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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頁】
標題:
內容:「這題我拿定了!」花梨在考卷上寫下完美的最後一個字。心中充滿了法律人的正義感。
排版:主講者 寫完考卷,帥氣地旋轉鋼筆,陽光正好映照在她的筆尖上。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Close up of 主講者 spinning a pen after finishing a paper. Sunbeam hitting the pen tip. Sparkling eyes, cel-sha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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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頁】
標題:
內容:無論是 A1 還是 A2,只要懂法律,權利就不會迷路。這就是抵押權的分身術攻略!
排版:主講者 站在分割後的 A1 與 A2 土地邊界上,張開雙臂擁抱未來。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standing on a beautiful green landscape divided by a clean path. Arms wide open, blue sky, warm sunlight, cel-shaded anime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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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頁】
標題:
內容:恭喜你,也跟著花梨一起完成了這趟民法冒險。別忘了:童、參、告!
排版:主講者 對著鏡頭比出「三」的手勢,身後飄浮著可愛的法律小圖標。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winking and showing three fingers (signifying 童, 參, 告). Floating icons of books, scales, and maps. Cheerful and b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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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頁】
標題:
內容:祝大家金榜題名!在地政士的道路上,我們考場見!(End)
排版:主講者 穿著正式的地政士制服,向觀眾深深一鞠躬,背景是漫天飛舞的合格證書。依照『本頁內容』填入區塊勿自行增減文字。
提示詞:主講者 bowing gracefully. Confetti-like 'Passed' certificates falling from the sky. Grand finale atmosphere, extremely warm and bright 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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