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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四題詐騙之故意,持偽造之權利人乙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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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政士甲以詐騙之故意,持偽造之權利人乙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代理權利人乙就其土地、建物,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該行為可能違反地政士法那些規定?(25 分) Ctl 設計的 114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四題花邑的地政士合格之路.pptx 劇情故事:花邑的「地政士法」試煉與淚水 「嗚哇哇哇——!這條文又臭又長,到底誰背得起來啦!」 地政士國家考試前的某個夜晚,主角「花邑」看著114年土地法規第四題的歷屆模擬題與地政士法第27條、第44條,崩潰地大哭三天三夜。眼淚像開了閘的水龍頭一樣停不下來,桌上的衛生紙堆得像座小山。 「花邑,別哭了。」這時,瀧音幸助溫柔地走過來,遞上一杯溫熱的奶茶與衛生紙,拍拍花邑的肩膀說:「法律條文不是死記硬背的,只要掌握聯想密碼,它就是最簡單的分數。來,我們用這個口訣!」 花邑擦乾眼淚,看著幸助遞過來的魔法口訣,眼神重新燃起了鬥志。 一、 地政士法第27條與第44條「搞笑記憶法」 1. 地政士法第27條:禁止行為 核心口訣:【法人召開,要求不實】 畫面聯想: 想像某家黑心企業的**「法人」 親自 「召開」 記者會,居然高調 「要求」 媒體為先前的 「不實」**報導道歉! 條款項目 條文內容 口訣對應 第一款 違反 法 令執行業務。 法 第二款 允諾他 人 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 人 第三款 以不正當方法 招 攬業務。 招 (召) 第四款 為 開 業、遷移或業務範圍以外之宣傳性廣告。 開 第五款 要求 、期約或收受規定外之任何酬金。 要求 第六款 明知為 不實 之權利書狀、印鑑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而向登記機關申辦登記。 不實 2. 地政士法第44條:懲戒罰則(停業或除名) 核心口訣:【一二五六,直接出局】 (重罰:停止執行業務或除名) 畫面聯想: 在27條的6個違規項目中,第1、2、5、6款屬於情節嚴重的「大魔王」,只要犯了就是「 一、二、五、六,停業或除名 」! 二、 條文重要性與考場思考脈絡 1. 條文重要性探討 地政士法第27條 :地政士作為地政機關與人民之間的專業橋樑,此條文為地政士的 職業道德與合法執業底線 ,防止不法份子利用地政專業遂行詐騙或破壞地籍登記之正確性。 地政士法第44條 :劃清違規行為的 懲戒輕重邊界 。第3、4款屬於警告/申誡層級,而第1、2、5、6款涉及違法、假借名義、貪婪索酬與偽造文件,嚴重破壞交易安全,...

114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三題土地改良物一併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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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某市辦理土地徵收,甲之土地與乙之土地改良物坐落於該徵收範圍。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乙之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但那些情形不在此限?某市對於乙之土地改良物一併徵收之時點為何?(25 分) Ctl 設計的 003_114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三題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攻略.pptx 花邑はつみ土地徵收條例高分攻略 一、 考場驚魂:當「花邑はつみ」遇見土地法規大魔王 備考地政士的考生「花邑はつみ」(Hatsumi Hanaura)在考場上翻開試卷,看到114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三題,考的是 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 :「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但哪些情形不在此限?一併徵收之時點為何?」 看著又長又雜的法條規定,花邑はつみ腦中瞬間一片空白,想像自己考砸的慘狀,當場在心裡「大哭三天三夜」,甚至急得快掉下眼淚。正當她慌亂無助之際,戰友兼心靈導師「瀧音幸助」(Kousuke Takine)輕輕拍拍她的肩膀,遞過一杯溫開水溫和地安慰道:「はつみ,別怕!法條又長又臭沒關係,我們有獨家口訣和解題節奏,跟著我深呼吸,這題絕對穩穩拿下!」 得到瀧音幸助的鼓勵,はつみ瞬間重拾信心,擦乾眼淚,開啟了高效應考模式! 二、 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搞笑又好聯想的記憶法 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的五款例外規定,文字冗長枯燥。為了讓「花邑はつみ」在考場上能瞬間反射,我們採用以下生動有趣的圖像聯想: 1. 核心口訣: 「土墳建農其」 【趣味聯想畫面】 :「在要被徵收的 土 地上,有一個 墳 墓,上面坐著一個 賤農 (指農作改良物種類數量不相當),他正 騎 (諧音「其」)在一隻瘦弱的水牛背上,旁邊還有一棟違法亂建的 建 築物!」 2. 口訣拆解與對應法條(第1項 5款例外) 土 ➔ 所有權人要求取回,並自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自行遷移 。(自己要把土地改良物拿回來,15天內搬走,不用國家幫你徵收補償) 墳 ➔ 墳墓及其他紀念物必須遷移 。(先人墓園、紀念碑等必須依規定遷移) 建 ➔ 建築改良物依法令規定不得建造 。(也就是俗稱的違建、不合法建築,本來就不受保護) 農 ➔ 農作改良物之種類或數量與正常種植情形不相當者,其不相當部分 。(種一堆奇奇怪怪、暴增數量的作物想卡國家補償,不相當的部分不予徵收) 其 ➔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萬用防護罩條款) 3. 補充條項記憶(第2項、第3項) 第2項(時點...

114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二題市地重劃租賃關係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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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地重劃範圍內,甲出租其私有之耕地給乙,丙將其建地出租給丁,若是因實施市地重劃致甲乙間、丙丁間之租賃關係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乙、丁各自可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Ctl 設計的 114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二題地政士土地法規極速記憶術.pptx 劇場第一幕:考前噩夢——哭倒長城的花邑與瀧音幸助的救贖 「嗚哇哇哇——!瀧音!我背不起來啊!」 試場外的樹蔭下,花邑抱著厚重的土地法規講義,眼淚像開了閘的水龍頭一樣狂噴。 「平均地權條例第 63 條、63-1 條還有農發條例第 22 條!這三個條文又臭又長,到底是在講耕地還是建地?什麼 89 年 1 月 4 日前後分水嶺,還有什麼三分之一、一年租金……我已經連續大哭三天三夜,眼睛都腫成核桃了啦!最後一節土地法規我一定會崩潰啦!」 一旁的瀧音幸助嘆了一口氣,遞上一包面紙,眼神溫柔卻眼神堅定地按住花邑的肩膀: 「花邑,冷靜點!別把眼淚浪費在哭泣上,要哭也是等最後一節考完去吃肯德基的時候爽到哭!法條不是拿來硬背的,是用『故事』跟『口訣』吃進肚子裡的。聽好了,這 25 分是送分題,我現在就傳授你『極速記憶術』,把這些法條變成你的武器!」 一、法條精髓與搞笑口訣聯想記憶法 為了讓花邑徹底搞懂乙(耕地承租人)與丁(建地承租人)的權利差異,瀧音幸助將法條拆解成超有畫面感的搞笑情境: 1. 平均地權條例第 63 條(耕地重劃租約處理):【註銷三分一】 條文核心 :市地重劃致耕地租約目的不達,政府 逕為註銷 。 分配土地者 :承租人向出租人請求 公告土地現值 1/3  補償。 未分配土地者 :補償地價 出租人 2/3、承租人 1/3 。 搞笑口訣 : 【耕地重劃,逕銷三分一,地主拿三分之二】 聯想故事 :耕地的乙在田裡種田,政府開著重劃車過來直接把租約「逕銷(剪掉)」 ,乙大喊:「把我分割成 三分之一 帶走!剩下的 三分之二留給地主甲!」 2. 農業發展條例第 22 條(89年修法分水嶺):【老農1/3,新農1年金】 條文核心 :89 年 1 月 4 日修法後新訂之農地租約終止, 不適用 平權 63 條給付 1/3 補償金之規定。 搞笑口訣 : 【八九一四切一刀,老農拿三分一,新農拿一年金】 聯想故事 :89 年 1 月 4 日是一把刀( 八九一四 )。刀子砍下來: 老租約(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