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三題 「登記助理員」
三、地政士受委託辦理各項地政業務,應嚴守紀律並親自執行,以維護不動產 交易安全。試依地政士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地政士原則上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在那些法定例外情形下,得將 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又若僅係向登記機關辦理「送件及領件」工作,依法得由具備何種資格之「登記助理員」為之?地政士僱用該助理員之人數上限為何?(15 分) (二)若地政士未親自執行業務,且將其執業名義借給他人使用(允諾他人 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此屬法規明文禁止之行為。違反此規定情節重 大者,主管機關依法得施以何種懲戒處分?(10 分) Ctl 設計的 小櫻的地政士法逆轉勝.pptx 故事劇場:小櫻的最後一戰與帥哥救援 崩潰的三天三夜與帥哥的出現 115年地政士考試倒數一個月,小櫻看著「地政士法」第17條、第29條、第44條那冗長且枯燥的法條文字,眼淚終於不爭氣地掉了下來。 「這條文又臭又長!親自執行、委託他人、助理員資格、還有借名執業的懲戒……我怎麼可能背得下來啦!」小櫻抱著講義,在大客廳裡大哭三天三夜,哭聲響徹雲霄,連鄰居都以為出了什麼大事。 就在她哭得眼睛腫得像兩顆泡泡眼時,一位身材高挑、笑容帥氣的學長(帥哥)遞過來一張衛生紙與一杯熱奶茶。 帥哥溫柔地微笑道:「小櫻,別哭了。申論題不是靠死記硬背,而是要用 記憶聯想 與 圖像口訣 來玩遊戲。只要掌握這三條的關鍵字,22.5分鐘就能穩穩拿下高分!」 小櫻擦了擦眼淚,吸了吸鼻子:「真的嗎?快教我!」 關鍵法條背誦口訣與聯想記憶法 1. 地政士法第17條(親自執行與例外委託) 條文核心 :地政士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經委託人 同 意、另有 習 慣或有 不 得已之事由者,得將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 搞笑口訣 :「 同 習 不 」( 同 學, 習 慣 不 好!) 圖像聯想 :想像小櫻把案子丟給別的地政士,被主管機關看到說:「 同學,習慣不好喔! 居然不自己寫,要 同意 、有 習慣 、或 不得已 才能交給別人啦!」 2. 地政士法第29條(登記助理員資格與人數限制) 條文核心 : 資格:領有 地 政士證書者/專科以上 地 政相關系科畢業/ 高 中職畢業且事務所服務 2 年以上。 人數與備查:僱用以 2人 為限,應於僱傭關係 開始前或終止後 向 主管機關 及 公會 備查。 搞笑口訣 : 資格口訣:「 證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