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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三題 「登記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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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地政士受委託辦理各項地政業務,應嚴守紀律並親自執行,以維護不動產 交易安全。試依地政士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地政士原則上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在那些法定例外情形下,得將 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又若僅係向登記機關辦理「送件及領件」工作,依法得由具備何種資格之「登記助理員」為之?地政士僱用該助理員之人數上限為何?(15 分) (二)若地政士未親自執行業務,且將其執業名義借給他人使用(允諾他人 假藉其名義執行業務),此屬法規明文禁止之行為。違反此規定情節重 大者,主管機關依法得施以何種懲戒處分?(10 分) Ctl 設計的 小櫻的地政士法逆轉勝.pptx 故事劇場:小櫻的最後一戰與帥哥救援 崩潰的三天三夜與帥哥的出現 115年地政士考試倒數一個月,小櫻看著「地政士法」第17條、第29條、第44條那冗長且枯燥的法條文字,眼淚終於不爭氣地掉了下來。 「這條文又臭又長!親自執行、委託他人、助理員資格、還有借名執業的懲戒……我怎麼可能背得下來啦!」小櫻抱著講義,在大客廳裡大哭三天三夜,哭聲響徹雲霄,連鄰居都以為出了什麼大事。 就在她哭得眼睛腫得像兩顆泡泡眼時,一位身材高挑、笑容帥氣的學長(帥哥)遞過來一張衛生紙與一杯熱奶茶。 帥哥溫柔地微笑道:「小櫻,別哭了。申論題不是靠死記硬背,而是要用 記憶聯想 與 圖像口訣 來玩遊戲。只要掌握這三條的關鍵字,22.5分鐘就能穩穩拿下高分!」 小櫻擦了擦眼淚,吸了吸鼻子:「真的嗎?快教我!」 關鍵法條背誦口訣與聯想記憶法 1. 地政士法第17條(親自執行與例外委託) 條文核心 :地政士應自己處理受託事務。但經委託人 同 意、另有 習 慣或有 不 得已之事由者,得將業務委由其他地政士辦理。 搞笑口訣 :「 同 習 不 」( 同 學, 習 慣 不 好!) 圖像聯想 :想像小櫻把案子丟給別的地政士,被主管機關看到說:「 同學,習慣不好喔! 居然不自己寫,要 同意 、有 習慣 、或 不得已 才能交給別人啦!」 2. 地政士法第29條(登記助理員資格與人數限制) 條文核心 : 資格:領有 地 政士證書者/專科以上 地 政相關系科畢業/ 高 中職畢業且事務所服務 2 年以上。 人數與備查:僱用以 2人 為限,應於僱傭關係 開始前或終止後 向 主管機關 及 公會 備查。 搞笑口訣 : 資格口訣:「 證 系 ...

115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二題比較土地徵收條例之「區段徵收」(以申請發給抵價地為例)與平均地權條例之「市地重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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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試比較土地徵收條例之「區段徵收」(以申請發給抵價地為例)與平均地權條例之「市地重劃」,當原土地上有「設定抵押權」時,兩法規對於抵 押權的處理程序與權利轉載機制上有何差異?若因開發致無法達到設定目的或未受土地分配時,權利人得如何主張權益?(25 分) Ctl 設計的 115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二題怡芬的土地法規生存戰.pptx 針對 115 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二題,以下為怡芬量身打造的解題觀念、背誦口訣、臨場應變技巧以及全方位的模擬歷程: 一、 模擬『怡芬』考場哭泣與『號稱最帥的處男不性交哥』之溫馨救贖 國家考場內,怡芬看到土地法規第二題時,眼眶瞬間泛紅: 題目 :試比較土地徵收條例之「區段徵收」(以申請發發抵價地為例)與平均地權條例之「市地重劃」,當原土地上有「設定抵押權」時,兩法規對於抵押權的處理程序與權利轉載機制有何差異?若因開發致無法達到設定目的或未受土地分配時,權利人得如何主張權益?(25分) 「天哪!土地徵收條例第41條、第42條,平均地權條例第64條,還有民法第881條……這些法條又臭又長,我根本背不起來啦!」怡芬趴在課桌上崩潰,大哭三天三夜(心理小劇場的三天三夜),眼看距離考試只剩幾分鐘。 這時,隔壁走過來一位風度翩翩、眼神堅毅的男子——正是『號稱最帥的處男不性交哥』! 帥哥遞上一張面紙,用極具磁性的聲音溫柔地說: 「怡芬,別哭!法條長不是你的錯,是不會用口訣的錯!區段徵收就是『限期清理,協議轉載』 ;市地重劃就是 『視為消滅,請求重設』 ;要是沒分到土地,就拿 『民法881物上代位,質權扣押』!把這些故事串起來,你就能拿滿分!」 怡芬擦乾眼淚,眼神重新燃起希望,破涕為笑:「謝謝你,最帥不性交哥!我知道怎麼寫了!」 二、 搞笑又好玩的背誦口訣與聯想記憶法 為了讓「又臭又長」的法條秒記,我們幫怡芬設計了搞笑的口訣與情境聯想: 1. 土地徵收條例第41條、第42條(區段徵收+抵價地) 條文核心 : 第41條(限期清理) : 有抵押權者,主管機關通知申請人 限期自行清理 ;未辦理者, 不發給抵價地 ,改發 現金補償 。 第42條(協議轉載) : 原業主與抵押權人可 協議 於抵價地重新設定抵押權,並提出 同意塗銷原抵押權 之證明,於抵價地登記時 同時登記 。 【搞笑口訣】 : 「41清乾淨(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