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二題不動產炒作行為的類別及態樣
二、根據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不動產炒作行為的類別及態樣有那些?(10 分)
(二)A 建設公司專案經理甲集結親友乙、投資客丙,於青年節檔期分別連續買入該公司新推出規模約百戶預售案中之2成、3成,且提供轉售服務。後接獲民眾檢舉該建案安排人頭購屋壟斷房源,並須向投資客以更高之價格方可購得。試問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得為如何之處理?(15 分)
這是一份為考生「調月莉央」量身打造的 113 年地政士考試《土地法規》第二題全方位解題、背誦及應考攻略!
🎭 第一幕:考生『調月莉央』考後大哭三天的經典崩潰現場
時間:113年地政士考試結束當天下午
地點:調月莉央的房間(棉被堆裡)
狀態:雙眼紅腫,衛生紙堆成小山
「嗚哇哇哇——!媽媽,土地法規第二題到底是在考什麼啦!!!」
莉央抓著滿是眼淚的准考證大哭,聲淚俱下:
「題目寫什麼 A 建設公司甲經理集結乙跟丙,買了新案的二成、三成還幫忙轉售,又搞人頭壟斷房源……我明明知道這就是『打炒房』!但我寫不出法條號碼啊!什麼《平均地權條例》第 47-5 條、第 81-3 條、第 83 條……那條文又臭又長,字又多,罰鍰到底是一百萬到五千萬,還是六萬到三十萬?還有連帶處罰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全混在一起寫成『主管機關可以開罰很多錢』了啦!嗚嗚嗚……我的 25 分飛走了!我準備了整整一年,結果最後一節被這三條魔王條文打敗,我不要重考啊——!」
莉央整整哭了三天三夜,直到她發現了魔法記憶法與口訣……
🧙♀️ 第二幕:爆笑魔法聯想記憶法與記憶口訣
為了不讓莉央的眼淚白流,我們將這三條「又臭又長」的法條變成極具畫面感的魔法召喚陣與爆笑口訣!
1. 平均地權條例第 47-5 條:禁止炒作三態樣與主管機關查核
法條核心:
第 1 項(炒作三態樣):
散布不實:
電子通訊/網路/說明會散布不實資訊,影響價格。 通謀虛偽:
通謀或虛偽交易,營造交易活絡表象。 壟斷轉售:
自行、他人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影響秩序或壟斷牟利。
第 2 項(主管機關查核權):主管機關得要求查詢、取閱文件或說明,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魔法聯想與爆笑口訣:
條號記憶法:47-5 $\rightarrow$ 「死七—我」(炒房仔炒到死期到了,我來抓你!)
【態樣口訣】:「散虛壟,查不拒」(散發虛假訊息來壟斷,官府查你不准拒絕!)
散:散布不實資訊。
虛:通謀虛偽交易(假買賣、營造活絡)。
壟:連續買入、加價壟斷轉售。
查不拒:主管機關查核,不得規避妨礙拒絕!
2. 平均地權條例第 81-3 條:炒作罰鍰與連帶處罰
法條核心:
第 1 項(炒作罰鍰):
處新臺幣 100萬元以上 5,000萬元以下 罰鍰,得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按交易戶(棟、筆)處罰。 第 2 項(擴大處罰/兩罰原則):
法人代表、代理人、受僱人執行業務違反者,除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處以同額罰鍰。 第 3 項(拒絕查核罰):
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處新臺幣 6萬元以上 30萬元以下 罰鍰,並令限期改正,按次處罰。
🪄 魔法聯想與爆笑口訣:
條號記憶法:81-3 $\rightarrow$ 「霸凌—三」(炒房是霸凌買不起房的人,被抓到要罰三種罰鍰!)
數字記憶法(魔法計量):
炒作罰很大:100萬 ~ 5000萬 $\rightarrow$ 口訣:「一隻大巨象(100),踩死五千萬隻螞蟻(5000)」。
拒絕查核罰:6萬 ~ 30萬 $\rightarrow$ 口訣:「六三成群(6~30)」。
【罰則口訣】:「百五千萬按戶罰,僱員出事老闆打,六三十萬查不避」
百五千萬按戶罰:100萬~5000萬,按戶/棟/筆連續罰。
僱員出事老闆打:兩罰原則(處罰行為人,法人/自然人老闆也要一併罰)。
六三十萬查不避:拒查者處 6萬~30萬元罰鍰。
3. 平均地權條例第 83 條:刑事責任
法條核心:
以經營土地買賣,違背土地法律,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者,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 7千元以下罰金。
🪄 魔法聯想與爆笑口訣:
條號記憶法:83 $\rightarrow$ 「爬山」(炒房炒到要去監獄爬山囉!)
數字記憶法:3年 / 7千元 $\rightarrow$ 口訣:「三七仔去坐牢」(3年、7千元)。
【刑罰口訣】:「經營違法搞壟斷,三年七千坐牢房」
📝 第三幕:申論題口訣精簡實戰寫法
在正式答題時,絕不能把「散虛壟」三個字直接寫上去,而是要把口訣作為「骨架」,迅速展開成專業法條內容:
(一) 不動產炒作行為之類別及態樣(平均地權條例第 47-5 條第 1 項):
1. 散布不實資訊: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
2. 通謀虛偽交易:與他人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之表象。
3. 壟斷轉售牟利: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
(二)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之處置方式:
1. 啟動查核機制(第 47-5 條第 2 項):
主管機關得要求查詢、取閱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 行政罰鍰處分(第 81-3 條):
(1) 炒作行為罰:處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並按交易戶(棟、筆)處罰。
(2) 兩罰併罰(擴大處罰範圍):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因執行業務違反規定,除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處以相同罰鍰。
(3) 規避查核罰: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3. 移送司法機關科以刑事責任(第 83 條):
以經營土地買賣,違背土地法律,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 7 千元以下罰金。
💼 第四幕:平均地權條例第 47-5、81-3、83 條對地政士業務的重要性
這三條法條不僅是考試熱點,更是地政士(代書)執業過程中的「避雷針」與「護身符」:
從業合規與風險防範(防止連帶受罰):
根據第 81-3 條第 2 項(兩罰原則),若地政士事務所的受僱助理或地政士本人,在配合建商或投機客辦理預售屋轉售、換約或申報時,明知並協助進行「通謀虛偽」或「壟斷轉售」,地政士事務所老闆與行為人將同時面臨 100 萬至 5000 萬元的巨額罰鍰。
產權調查與客戶諮詢:
買賣雙方常會詢問:「建商開賣當天說完銷,是不是真的?」「我買了預售屋能不能私下加價換約?」地政士必須清楚第 47-5 條,精確告知客戶「營造假活絡」與「違規加價轉售」均屬違法炒作,避免客戶誤觸法網。
配合主管機關查核之義務:
第 47-5 條第 2 項規定受查核者不得拒絕。地政士保存買賣契約與申報資料時,若遇主管機關調閱,應知悉規避查核會面臨 6萬~30萬元 的罰鍰,必須合規配合。
⏰ 第五幕:時間控制、臨場應變與考前濃縮字卡
⏱️ 土地法規 90 分鐘節奏控制(上午 11:10 ~ 12:40)
地政士《土地法規》是最後一節考試,考 90 分鐘(共 4 題申論題),一題只有 22.5 分鐘!
11:10 - 11:12(前 2 分鐘):審題與列骨架。快速看過 4 題,在草稿區寫下口訣(如:「47-5 散虛壟」、「81-3 百五千/六三十」、「83 三年七千」)。
11:12 - 11:34(第 1 題,22.5 分鐘)
11:34 - 11:56(第 2 題本題,22.5 分鐘):
前 3 分鐘:用「散虛壟」展開第(一)小題;用「查核+百五千+兩罰+六三十+三七刑責」展開第(二)小題。
後 19 分鐘:狂飆作答,字跡保持工整,層次分明。
11:56 - 12:18(第 3 題,22.5 分鐘)
12:18 - 12:40(第 4 題,22.5 分鐘)
💡 考場臨場應變小技巧
條號想不起來怎麼辦?
不要硬寫假的條號!如果忘記「第 47-5 條」,寫「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即可。寫錯條號會扣分,沒寫條號但內容全對依然高分!
金額或數字忘記怎麼辦?
若忘記「100萬~5000萬」,可寫「處以高額行政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按戶處罰」;但若有背口訣「百五千萬按戶罰」,就能精確寫出!
時間不夠寫不完怎麼辦?
優先寫出標題與關鍵字(如:1. 炒作禁止態樣、2. 行政罰鍰、3. 兩罰原則、4. 刑事責任),列點比寫成一整段密密麻麻的文字更能拿到基本分!
🎴 考前半小時(10:30 ~ 11:00)濃縮快速記憶複習字卡
莉央在十點半考完上一科後,立刻拿出這張字卡:
┌────────────────────────────────────────────────────────┐
│ 【平均地權條例三魔王條文卡】 │
├────────────────────────────────────────────────────────┤
│ 📌 平權 47-5 (死七-我抓炒房): │
│ • 態樣:散(不實)、虛(通謀)、壟(加價/連續買) → [散虛壟]│
│ • 查核:主管機關得查,受查者不拒 → [查不拒] │
│ │
│ 📌 平權 81-3 (霸凌三罰): │
│ • 炒作罰:100萬~5000萬,限期未改按次罰、按戶罰。 │
│ • 兩罰:行為人罰,老闆(法人/自然人)同額併罰。 │
│ • 拒查罰:6萬~30萬,限期未改按次罰。 │
│ │
│ 📌 平權 83 (爬山坐牢): │
│ • 經營土地買賣+壟斷投機 → 3年以下有期徒刑 + 7千元以下罰金│
└────────────────────────────────────────────────────────┘
⚡ 考前 3 分鐘(11:07 ~ 11:10)預備鈴響心算速記版
預備鈴響,書籍收起,莉央坐在座位上,閉上眼睛在腦海跑馬燈:
「47-5 散虛壟,查不拒;81-3 百五千萬按戶罰,老闆同罰,拒查六三十;83 經營壟斷三七刑!」
🍗 第六幕:考生『調月莉央』考完後的肯德基狂歡
時間:星期日中午 12:45
地點:考場附近的 KFC(肯德基)
「噹——噹——噹——!考試結束,請停止作答!」
鐘聲響起的那一刻,調月莉央優雅地放下手中的鋼筆,臉上不再有三天的眼淚,取而代之的是自信的笑容!
十分鐘後,莉央坐在肯德基內,面前擺著剛出爐、炸得金黃酥脆的咔啦雞腿堡套餐、大份薯條與冰蛋撻。
莉央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咔啦雞腿堡,喀吱作響,肉汁四溢:
「哈——!太爽啦!今天土地法規第二題完全被我的口訣命中!『散虛壟』寫得順到爆,100萬到5000萬、兩罰原則、三年七千元通通一字不漏寫上去!22.5分鐘完美搞定!炒房仔去坐牢吧,本姑娘要開吃啦!今年的地政士榜單,絕對有我『調月莉央』的名字!」
莉央一口喝下大杯冰可樂,開心地迎接屬於她的上榜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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