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專技普考_地政士:土地法規第一題
一、請說明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用途限制及程序,又倘若外國人欲購買我國境內之一筆礦地,請依相關法令規定,論述該外國人得否取得礦地所有權?(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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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地政士土地法規:外國人土地取得之 指南
這是一份專為準備地政士考試設計的學習指南,以考生 Tyler 為視角,深度解析 112 年地政士土地法規第一題的解題觀念、法條背誦技巧以及考場應變策略。
壹、 解題觀念與心理建設
1. Tyler 的作答節奏:時間就是生命
地政士考試每一科只有 90 分鐘,總共四題。這意味著每一題只有 22 分鐘 的作答時間(留 2 分鐘作為緩衝與檢查)。
- 第 0-2 分鐘: 審題。Tyler 會在卷首標註關鍵字,避免遺漏子問題(如:用途、程序、礦地所有權)。
- 第 3-5 分鐘: 腦內搜索口訣。利用視覺化聯想將法條勾勒出來。
- 第 6-20 分鐘: 疾速書寫。保持條列式陳述,重點字句畫線或加括號。
- 第 21-22 分鐘: 檢查關鍵詞是否漏寫,特別是「14 日」、「3 年」等數字。
2. Tyler 的心態:不要被冷門題嚇到
當 Tyler 看到「外國人取得土地」與「礦地」時,他先深呼吸,告訴自己:這題是典型的「法條背誦題」。只要口訣在手,這 25 分就是基本分。
貳、 Tyler 的搞笑記憶法:最強口訣視覺化
針對土地法第 17 至 20 條關於外國人取得土地的規定,Tyler 研發了以下搞笑口訣,讓你在考場上想忘都難:
口訣一:外國人得取得土地之用途限制
【口訣】:住商堂醫僑館墳【視覺化聯想】: 想像一家**「住商」不動產的房仲,為了業績,正用「糖衣」(堂、醫)的話術,試圖在網路正中間「喬」(僑)網路紅人「館」長身後的「館粉」**(墳)。
- 住:住宅。
- 商: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 堂:教堂。
- 醫:醫院。
- 僑:外僑子弟學校。
- 館: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
- 墳:墳場。
- (加分項:重大建設投資經核准者)
口訣二:外國人不得取得之土地性質(含礦地)
【口訣】:魚獸要林礦鹽水【聯想記憶】: 用台語發音想像一個場景:海邊的**「魚」跟山裡的野「獸」口渴了,「要林」(要喝)一碗充滿雜質的「礦鹽水」**。
- 魚:漁地。
- 獸:狩獵地。
- 要: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土地。
- 林:林地。
- 礦:礦地。
- 鹽:鹽地。
- 水:水源地。


參、 擬答演練:Tyler 的精簡寫法
在申論題中,Tyler 建議不要原文照抄法條,而是利用口訣轉化為層次分明的結構:
一、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用途限制及程序
1. 用途限制: 外國人為自用、投資或公益目的,經准許得取得特定用途土地,其種類包含:住、商、堂、醫、僑、館、墳,以及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重大建設投資(如農牧經營)。其面積與地點受地方政府依法限制。
2. 程序說明:
- 一般用途: 申請人檢附文件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核准或駁回應於 14 日內為之),核准後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 重大投資用途: 應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再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
- 違規處置(Tyler 提醒:這是高分重點): 未依核定期限用途使用者,地方政府通知其 3 年內出售,逾期得逕為標售。
二、外國人得否取得礦地所有權之論述
1. 絕對禁止原則: 依法律規定,礦、林、漁、獸、鹽、水、要等土地不得移轉於外國人。因此,原則上外國人無法透過買賣取得礦地所有權。
2. 唯一例外:繼承。 倘若該外國人是因「繼承」而取得礦地,法律允許其登記,但應於繼承登記起 3 年內出售與本國人,否則由地政機關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肆、 考場實戰技巧與應變
1. 臨場應變小技巧
- 條號忘記了怎麼辦? Tyler 會寫「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依土地法之規定」,只要內文準確,條號不是絕對。
- 程序細節漏掉? 記住「14 天內准駁」和「3 年內出售」這兩個黃金數字,這是程序題的給分核心。
2. 非法條背誦題型如何拿高分?
如果遇到不是死背法條的題目(如申論觀點),Tyler 建議採用以下三段論法:
- 大前提: 引用相關法律原則(如: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或國家安全考量)。
- 小前提: 分析題目給予的具體情境。
- 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給出明確的「可以」或「不可以」的法律判斷。
伍、 三分鐘考前濃縮快速記憶複習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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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關鍵內容 |
記憶密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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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列表 |
住、商、堂、醫、僑、館、墳、重大建設 |
住商糖醫喬館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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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列表 |
林、漁、獸、鹽、礦、水、要塞 |
魚獸要林礦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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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時間 |
地方政府准駁:14 日;違規出售/繼承出售:3 年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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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地結論 |
原則禁止,例外「繼承」可取得(但要限期出售) |
繼承是唯一活路 |
陸、 術語表 (Glossary)
- 平等互惠原則: 指該外國人所屬之國家,對我國人民在該國取得土地有同樣權利者。
- 備查: 指將處理結果陳報上級機關知悉,不影響核准的效力。
- 標售: 當外國人未依限出售不得取得之土地時,由政府強制拍賣之程序。
柒、 隨堂測驗 (Quiz)
問題 1: 外國人取得住宅土地,應向哪一個單位申請核准?
問題 2: 外國人因繼承取得林地後,應於多久時間內出售予本國人?
問題 3: 地方政府在受理外國人土地取得申請後,法定期限內應於幾日內完成准駁?
【答案卷】
- 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 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三年內。
- 十四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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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法規內容或限制項目 |
搞笑背誦口訣 |
聯想記憶方法與視覺化描述 |
程序或特別規定 |
Tyler的作答節奏與應變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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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土地取得用途限制 |
得取得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用途: 1.住宅 2.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3.教堂 4.醫院 5.外僑子弟學校 6.使領館及公益團體會所 7.墳場 8.經核准之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投資。 |
住商堂醫僑館墳 |
「住商」不動產房仲用「糖衣」(堂醫)的話術,在「喬」(僑)網路紅人「館」長(使領館)的「館粉」(墳場)。想像館長在住商門口被推銷糖果的荒謬畫面。 |
1.一般用途:檢附文件申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14日內准駁,核准後報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2.重大投資:需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 3.違規處置:未依期限用途使用,由政府通知3年內出售,逾期得逕為標售。 |
每題限時22分鐘。前3分鐘審題並在草稿區寫下口訣,確保8項用途不漏寫。利用口訣還原完整條文,法條不熟時以「自用、投資、公益」三大核心概念切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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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禁止取得土地種類 |
下列土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1.林地 2.漁地 3.狩獵地 4.鹽地 5.礦地 6.水源地 7.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 |
魚獸要林(喝)礦鹽水 |
台語諧音聯想:一隻奇怪的「魚」與「野獸」在森林裡「要喝」(要林)含有「礦」物質的「鹽水」。視覺化一群動物在邊境要塞排隊喝鹽水的搞笑情景。 |
1.原則禁止取得。 2.繼承例外:因繼承取得者不在此限,但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3年內出售與本國人。 3.逾期處置:逾期未出售者,由地政機關移請國有財產局(署)辦理公開標售。 |
針對「礦地」爭點,Tyler採「結論先行」法:先破題回答「原則禁止,繼承例外」。申論時引述土地法第17條,將「繼承」作為外國人合法取得礦地之唯一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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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條背誦型申論技巧 |
針對非單純背誦法條之申論題(如實例題、法理分析題)的高分策略。 |
不卡、不空、不慌 |
想像大腦是快速讀取的「字卡」,看到關鍵字(如:國安、互惠)立刻聯動邏輯架構,將口訣轉化為法律效果的判斷。 |
應採「三段論法」: 1.法條依據(大前提) 2.事實涵攝(小前提) 3.結論(本案判斷)。並可從「行政程序、主體、客體、法律效果」四維度拆解題目。 |
1.非法條題應以「法條為骨、案例為肉」,側重立法目的與法理推論。 2.考前3分鐘濃縮字卡:掃視「住商堂醫僑館墳」與「魚獸要林礦鹽水」及關鍵數字(14日、3年、22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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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場實戰與時間管理 |
112年地政士考試作答節奏控制與心理建設。 |
22分鐘作答法 |
心理建設:遇到沒看過的題目先深呼吸5秒,默念「我背得出糖衣館粉,這題穩了」。保持節奏平穩,絕不卡題超過2分鐘。 |
總考試時間90分鐘共4題。Tyler的節奏:1.審題列大綱(3分鐘) 2.快速書寫與法條還原(15-17分鐘) 3.檢查錯別字與法條番號(2-4分鐘)。 |
臨場應變:若忘記具體法條號,以「依相關法令規定」帶過。運用層次分明的標題(一、(一)、1.)爭取視覺高分。 |
(一)外國人取得我國土地之用途限制及程序說明如下:
1.用途限制: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
(2)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3)教堂。
(4)醫院。
(5)外僑子弟學校。
(6)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
(7)墳場。
(8)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
2.程序:
(1)一般用途之土地:
①應檢附相關文件,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
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前項之准駁,應於
(2)重大投資用途之土地:
①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前項之准駁,應於
②違規處置:
外國人因重大投資用途取得土地,應依核定
期限及用途使用,因故未能依核定期限使用
1.下列土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1)林地。
(4)鹽地。
(7)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
2.依上述規定原則上該外國人不得取得礦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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